我母亲在餐厅打扫卫生时摔倒,导致三根肋骨骨折。该公司没有提供医疗费用或赔偿。现在她已经住院三天了。我问劳工局。我母亲已经54岁了,还没有买过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根本不能工作。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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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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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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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