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老公结婚同居了1个月不到,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他当初给了10万8千元礼钱,我陪嫁2万物品和8万8千现金。现在离婚,彩礼要退还吗

2019-03-25 07:1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离婚。如果双方中一方支付了彩礼,在离婚时,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的法律规定手续的办理,或者结婚之前给付彩礼后给该方的生活造成巨大困难的,离婚时双方如果可以约定将彩礼返还的,只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即可,如果不嗯能够达成合意,可以到法院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法院会依法支持。
  • 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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