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是公共的吗?如果它属于公众,开发商经营和出售是否合法?如果它是非法的,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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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因此,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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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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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规定要看是什么情况的停车位,比如《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那么这里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可以售卖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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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