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处理,受伤者截瘫,受伤前有劳动收入,截瘫后有劳动收入方面的赔偿吗?

2019-03-25 07:3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对于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赔偿而言,以下两点最为关键,其一为当事人之间对于事故的责任承担比例,其二是受害人的受伤以及医治情况。您在咨询中提到,对方负全责,如果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那么赔偿数额的多少,就取决于您的受伤程度了。您脸部留下了伤疤,那么需要根据您的治疗情况确定您是否有住院治疗、医生的医嘱中是否表明需要护理、是否有确定营养周期。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之外,如果实际住院的,可以要求赔偿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医生确定需要护理的,那么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营养费。如果经过伤情鉴定认为构成残疾的,还可以根据残疾的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具体的算法如下:
    1.医疗费:需要根据您在医院的实际支出计算,以医院的医疗费用票据为准,包括已经支出的和将来确定要支付的两部分。因为脸部留下了伤疤,那么后续的除疤费用,也可以一并要求对方赔偿。
    2.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天数则需要由医生确定。(如果需要护理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您的伤情,可能不需要护理)
    3.误工费=误工期间x误工期间的收入。误工的收入需要单位开具相关的证明。(如果因为住院或者处理交通事故发生误工的,可以要求赔偿。若没有误工的,不能要求赔偿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您当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营养费。营养费需要根据您的受伤情况由医院给出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是否残疾以及残疾的等级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的等级也直接决定了赔偿的数额,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不能由您自行评估。
  • 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个标准,你看看下面的内容或许有点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
    (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者。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在一些人身损害的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所能决定的,必须借助于专业人员的意见确定,因此,应当在营养费的赔偿数额确定上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对个案而言,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是参照,不是根据。由于受到医患关系、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医疗市场竞争等影响,很难保证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公正、科学、准确。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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