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满十六周岁,在一家饭店打工,干了十五天,因于老板发生口角,干不成了,老板该不该给我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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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集好老板拖欠工资
证据的情况下(包括考勤表、财务部门证言、员工们的证言、之前发工资的证据等等),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监察大队属于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局的下属机构,一般也都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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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并可以根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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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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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