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简单点说,就是别人欠我25000元,看她可怜没催的紧,有欠条,要求每个月还我2500,分十个月还清,但是才第三个月就跟我说没钱还,我想起诉。

2019-03-25 09:0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1、欠钱不还有欠条的时候,可以去债务人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诸如身份证、借条、钱款交付记录、追讨材料、诉状之类的材料,去起诉他还钱。
    2、判决生效后,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庭的法官负责帮助实现债权。
  •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以下程序: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欠条,起诉状,以及诉讼费。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可以起诉其父母,如果债务人是成年人,无权起诉其父母。
  • 没有欠条的情况下,通常仍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但是需要了解的是,如果法院在依法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你不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你会面临败诉的风险。但是如果能够与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则可以要求对方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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