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小区于2012年9月交付使用。之前,我们与业主签订了销售合同。但由于当时无法办理产权,与业主协商将抵押改为分期付款,并与业主签订了分期付款补充协议。房屋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540天内办理产权,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尚未办理。在分期付款540天后,一些业主以未办理产权为由停止分期付款。在此期间,我公司多次催促付款,但均未成功。现我公司以违约为由提前提起诉讼,要求业主继续分期付款,并根据补充协议支付滞纳金和违约金。我们公司有可能成功吗?哪些法律条款可以支持我们公司?

2022-04-26 14:23:3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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