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两个月后辞职了。我离开时公司没有给我钱。他违反了劳动法吗?他的公司还拖欠员工工资,催促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拖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我想我离开时他不会给我钱,所以来问问他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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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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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为你工作中的过错,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中的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的情形,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你没有过错,单位要求你辞职,你可以不予理睬。若单位不让你继续工作或者不发工资,你可以收集证据,并以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不支付工资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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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
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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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