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四年后,我有了一个7岁的孩子。离婚时,双方签署了一份协议。孩子属于男方,女方有权探望。这个女人每月承担500元的赡养费。然而,由于该男子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在该男子的房子里吃饭和生活,我没有支付赡养费,该男子也没有要求支付赡养费。我经常回去看孩子,基本上每次都会在家里呆上一周左右,基本上一年三到四次。双方对赡养费都没有意义,但那个男人的家人讨厌我照顾我的孩子。我担心将来会停止我的访问。我想咨询一下。如果那个人阻止我探视,我是否可以起诉探视权,或者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收回赡养费的权利。

离婚
2022-04-26 22: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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