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在晚上,共有11人在生日那天去餐馆喝酒。喝完酒后,我们五个人说我们会回家,另外五个人会上网。当时,他们喝得不多。后来,另外五个人不知道怎么去KTV。后来,两点钟,这五个人要去上网,开两辆车。在此期间,其中一人发生车祸,副驾驶死亡,我们在吃饭时喝了很多酒,但我们没有喝太多。我们问他们是否去KTV喝酒。他们说他们没有喝酒。责任是什么?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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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
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喝酒后,其中一人死亡的,大多数情况之下应当由饮酒人自行自负损失。但是,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的过程中存在强迫劝酒、明知受害人不能饮酒却劝其饮酒、没有把喝醉的人安全送回家等情节的,则共同饮酒人也应当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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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