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请问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而在一起同居十几年,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十二年了,请问现在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19-03-25 10:5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持结婚证、身份证等即可起诉离婚。
    2、不用把“未婚”变成“已婚”。
    3、离婚时要对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做出明确约定或判决,所以要出示财产清单。
    4、再婚时要出示离婚证。证明你已离婚。
    5、可以分期给付。 仅供参考!

  • 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其中要有一张黑白合影,以供制作档案使用);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须为离婚。
    2、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合影照片;
    (2)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
    (4)登记;
    (5)颁发《结婚证》。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属于同居关系。那么,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他们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同居关系存在、解除与否法律不予干涉,其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由于双方涉及财产分割问题,法院可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