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别人打架,对方拿砖劈我的时候,我躲开了,打了他两次头,对方倒退的时候摔倒了脚踝骨折。我有责任吗?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4-27 10:2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
  • 过失伤害同样应该承担责任的,一般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无意致人骨折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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