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当我和朋友在路边等公共汽车时,大风吹开了工地的门,把我撞倒在路边。我的脚断了,手机屏幕也断了。现在施工现场负责人说,他负责医疗费用,不愿意承担损失的时间费用和其他费用。所以我想问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合法?是意外吗?责任方是否清楚工作地点?如果我在这种情况下提起诉讼,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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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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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什么样的协议,协议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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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本人与侵权行为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起诉。且受害人要及时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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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