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放弃名下无房,一直租房生活,却要放弃爷爷房屋的继承权,我能主张权益吗?谢谢

2019-03-25 11:2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2,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
    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 放弃继承权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后允许随意撤销,在理论上、实践上都行不通。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  但是,放弃继承权并非绝对的不能撤销。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继承人要求撤销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予准许。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能撤销条件有二:  
    1.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导致该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而未被追认。  
    2.撤销意思表示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行使。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的撤销,不以遗产未分割为条件。但无效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应在诉讼时效期间撤销,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  相关法规  继承法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这一对放弃继承权能否撤销的规定,有两个特点:一是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允许放弃继承权的撤销,二是将放弃继承权的撤销限定在遗产分割前。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房屋遗产的继承人:

    房屋法定继承人是在一个有限的范围之内,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哪些可作为死者遗留房产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1、配偶。
     配偶是夫妻之间的相互称谓。配偶以合法有效的为条件的,只要男女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为夫妻,他们相互之间即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承子女,他们对父母的遗产都有继承。
    其中,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至于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则根据继父母和继子女相互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而定。继子女和继父母相互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当一方死亡时,可互为继承人。
    反之则不能成为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仅限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相互继承了遗产后,还有权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5、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上述法定继承人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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