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刚刚去世。我有五个阿姨和一个叔叔。在与他们协商后,我祖母想以她的名义立一份房子的遗嘱。我怎样才能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奶奶不会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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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
立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即为有效:(1)由立
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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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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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方式和要求立遗嘱才合法有效,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
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
口头遗嘱。立遗嘱需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
继承权。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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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