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找我们公司的经理,说我不想再工作了。然后他说他想让我去找主管。我找到了主管,说我不想再工作了。主管说,公司的规定是,10月后不允许辞职,但现在我想辞职。我该怎么办

2022-04-27 16:5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提出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的批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允许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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