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离婚了,对方办了信用卡而却有信用卡的债务,那对我有什么样的债务纠纷呢

离婚
2019-03-25 12:1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判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该债务双方是否知情,第二,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就是说对方要举证证明这两点才不需要承担债务,否则,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第二,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在起诉后,启动财产保全程序。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 可以。 男方婚前债务是个人债务,一般不会影响到女方离婚后的生活。 但有例外。 婚姻法解释二
    (2003)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第一,在夫妻双方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特别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别所有的,都认定为共同所有,包括工资薪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但是对于信用卡而言,其本身具有专属性,如果对方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您的信用卡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从民事角度而言,虽然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分的权利,但是其仅限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所以如果男方冒用您的信用卡而购买的是个人物品的,那么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其向您出具了借条的情形之下,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
    但是,如果对方使用您的信用卡购买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应该承担一半,所以您也只能要求对方偿还一半的费用。第二,无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在对方向您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对方承诺还款时起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