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辆电瓶车(3名司机),酒后驾驶。撞到我们的车,导致搭车人脚骨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我们的车在立交桥下左转时被撞了。当时速度不快,灯和保险杠都坏了。当时没有电子眼。我们有责任吗?如果有责任,我们将如何划分它?我能追究电瓶车的酒后驾驶责任吗?寻找答案,谢谢你的回答。

2022-04-28 07: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者之间的责任按照双方的过错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由于电动车是不需要驾驶证的,因此不存在无证驾驶之说,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承担是看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在其中的责任来划分的,是否负全责这需要看驾车人对于交通事故中处于什么样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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