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离婚的但是户口在前夫家那里请问可以在女方的户籍地办结婚证吗?顺便可以迁户口吗?

离婚
2019-03-25 13:05: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后异地迁户口怎么办理呢?这种事属于“婚迁”,有女方到男方,也有男方到女方的,需要下列手续:
    1.男方的户籍证明,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据。

    2.带上男方的户籍证明,到女方地开出准迁证,理由是,倒插门男到女家落户。这时候需要接收地的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信,同意接受级才可以。

    3.有了准迁之后,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转移,也可以理解为注销户口,然后再返回女方落户即可。

    1.男方的户籍证明,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据。

    2.带上男方的户籍证明,到女方地开出准迁证,理由是,倒插门男到女家落户。这时候需要接收地的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信,同意接受级才可以。

    3.有了准迁之后,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转移,也可以理解为注销户口,然后再返回女方落户即可。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 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