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去世了,我们生活了二十七年没有子女,留了遗属,但老人不认可这个遗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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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财产的话一半是
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由配偶子女平分,这是一般而言。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
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子女如果先于老人死去的话,可由子女的孩子
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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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
继承。有
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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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就是
法定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婚前财产跟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分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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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