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急着辞职,老板说招人让我走,我不想做。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28 16: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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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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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
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
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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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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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