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押金的问题。去年9月,我在瓯北自然区买了一套房子,交了13万定金。根据合同,我在十月底付了首期款。但是,在首期付款之前,我发现房子有问题,未能通过协商解决。Nature拒绝退还押金,因为它没有在期限内支付首期款,而市政部门仅以支付押金为由拒绝接受投诉。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2022-04-28 19:3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法律对于押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押金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 定金和押金的比较:1、性质不同。2、交付时间不同。3、订立人不同。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5、数额不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