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一位40岁的女士,正在为中国人寿支付重病保险。再过10年,我就得付全额学费了。由于种种原因,我单身,没有孩子。保险合同规定将支付30000英镑的疾病和死亡赔偿金,合同将终止。对不起,如果我70多岁了,没有重病,我会要求保险公司提前支付生活费,那么当你去世时,你不需要保险公司来补偿那些远在他乡但有继承关系的亲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希望自己花钱。可以吗?赔偿金支付后合同终止,客户以后要求保险赔偿没有问题。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法律关系?如果三十年或四十年后,被保险人可以这样做,并在他年老时申请吗?请详细解释,谢谢。

保险赔偿
2022-04-28 20:5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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