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6年,其中4年没有缴纳社保。后来,我因为家庭原因离开了一年,一年后又回去工作了。现在公司要裁员了。我是否可以要求补缴或补偿4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是,赔偿标准是什么?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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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争议是一种特殊的
劳动争议,这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险待遇的计算依据比较复杂,由于社会保险待遇的实现,离不开社保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因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经常出现司法职能和行政职能的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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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公司解散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
合同关系终止,公司解散是属于非劳动者的过错的原因,大多数呢是属于公司经营方面的原因,因此,公司解散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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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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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