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5月我借了一笔高利贷。借据是30000张,只收到了4000张。七天的利息是1000元。我不能每七天付一次利息。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2022-04-29 10:03: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超过年息36%即被认定为高利贷,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可以不还,但是未超过的还是要还。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不还,债权人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自己的债务,但是超过了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催收,有可能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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