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17岁,在深圳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公司里只有10个人和老板。现在,由于表现不佳,我受不了老板的讽刺,选择辞职。在结算工资时,老板说我只有几百元,说他们公司招聘的是合伙人而不是员工,所以没有底薪,也没有劳动合同。这合法吗?我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2-04-29 12: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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