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企业想裁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60多岁了,而且很懒。我们如何合理合法地减少这些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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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的补偿,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不得裁减的人员有:1、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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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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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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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