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问。公司想激发我们的工作热情,扣减每个人的工资。操作方法是每月扣除原工资的20%,三个月后再支付这三个20%。这是违法行为吗?如果我不同意离开,公司应该赔偿我吗?但是,员工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和职位也没有写在原始劳动合同中。他们能受到法律保护吗?谢谢你的回复。

2022-04-29 15:0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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