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2000年开始向朋友借150万元做生意。她承诺每月偿还0.1%的利息,但自2013年以来,她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利息和本金。我决定向她提起诉讼。现在我只有她写给我的借条了。我该怎么办?还需要准备哪些其他材料?谢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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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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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债务的追讨,需要的资料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
证据。 如果是因债务而向法院起诉的,则应该向法院提供以下的材料: 1、诉状。 2、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如果有一方是公司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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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