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是一个来自其他地方的农民,在北京工作。在新公司工作的第三天早上,我在上班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对此负有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日期为2016年3月9日。公司付给我社会保险费。能找到的是在五月。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成功地向劳动局申请工伤吗?非常感谢。

2022-04-30 06:2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否可行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3.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 上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1、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必经的路线和合理时间内。2、交通事故中职工本人非主要或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在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中职工本人为次要责任以下责任的。3、职工既可以驾驶或乘坐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也可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伤害的
  • 职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要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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