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状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以抵消或吞并对方诉讼请求为目的,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关的新的诉讼请求时使用的文书。但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离婚案件是不存在反诉制度的。
离婚之诉是复合之诉,
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均是附属于离婚之诉的从诉,不能吞并原告提出的离婚之诉,因此被告提出子女
抚养、财产分割方面的新请求或反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不能反诉,那么被告如何主张权利呢?通常离婚案件的被告可以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答辩状中提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这方面请求,人民法院会要求被告明确其请求,缴纳诉讼费用之后,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