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与一家私人承包商签订了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合同。合同于2015年10月10日到期,但项目被推迟。我们有95%的工程量。根据合同,他应该支付我90%的工程款,但他只支付了40%的工程款。现在他因为缺钱而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我怎么才能拿到剩余的工程款呢?

2022-04-30 11:0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直接起诉解决即可
  • 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 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方法如下:   1、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提起代位权诉讼。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3、直接起诉。判决胜诉后却发现发包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发包人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这时,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要求第三人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