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5月18日向公司提交了辞呈,辞呈已获批准。根据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6月18日前终止。然而,由于家里有急事,我不得不在5月31日离职。5月31日,我向直接主管申请离职,但被拒绝。我可以请5月31日至6月18日的事假吗。如果我请事假,公司有权不批准吗?如果我离职,公司是否有权在我受雇期间扣除我的工资?我期待着你的回复!非常感谢。

2022-04-30 12: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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