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职工保险停交一年半了,是否继交,停交这段时间医保对一后退休是否有损失,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25 18: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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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二)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妇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生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防止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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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停缴超过3个月就会统筹冻结,也就是从补缴那天开始算起,6个月内如果发生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而且,医保缴交是要求连续缴费的,也就是补缴的时候中间停掉的部分也是要补缴的。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我们个人缴纳8%,单位为我们缴纳21%。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我们自己缴纳2%,另外再10元额外的大病统筹金(主要是在住院时候用于提供补贴的),单位为我们缴纳的比例是9%。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我们缴纳1%,单位为我们缴纳2%。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我们自己不缴纳,单位为我们缴纳
0.8%。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样,都是我们自己不用缴纳的,只要单位为我们缴纳
0.5%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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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目前的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死亡的,退还其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内金额包括利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一并退还个人缴纳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说只退计入个人帐户的钱,进入社会统筹的不退。
参保退休人员死亡,除返还个人账户余额外,各地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还有相关规定,以深圳为例: 丧葬费: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 供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养1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养2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 养3人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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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