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妻子是一名硕士生,2003年3月毕业,并与一所大学签署了全国就业协议。三月份入住。协议内容包括:1。试用期为一年。2.服务期为5年,每少服务一年将支付36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月,我妻子转投了一家外国公司。如果你想在试用期内辞职,你想支付违约金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要付多少钱?你怎样才能把你的损失降到最低?谢谢

2022-05-01 05:18: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辞职,但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此时是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但要是双方约定了技术培训或竞业禁止条款的话,那么就会根据情况要求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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