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3年内在我们县买了一栋楼。当时,据说房子是在同年的五一节交付的。后来,它被推迟了一年。当我被告知去拿钥匙时,整个社区并不完美,环境又脏又差,电梯也没有安装。每个人都没有接受。很多人都出了问题,没有解决问题,而且一直没有暖气,后来几个老板换了,最后大家都不想惹麻烦了。一些人一个接一个地拿走了钥匙,但很少有人留下来。直到几天前,他们突然打电话要求我支付一天十元的房屋保管费,三年多来超过一万元,平均差额超过两万元,直到他们说写在合同里,我才在合同里注意到。我没发现有一个印章上写着一天十元。你认为我应该拿钱吗

2022-05-01 07:56: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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