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半年多来,公司要求我们签约,大概是因为现金流不足,下一笔工资会在每个月的15日由我们子公司支付。现在是六月。子公司在3月份没有发工资,但总公司在4月份发了工资。这样的情况是否构成故意不支付工资罪,可以要求赔偿呢?

2022-05-01 11: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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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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