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里工人三年前上班时,由于自己不小心,导致左手手指受伤,工伤认定为七级 ,他本人没有劳动合同等都没有,只是临时工,事后厂里为他付了前后8万多医疗费。他现在要求赔偿,厂里该怎么做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25 20:36: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赔偿主要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4、陪护费、
    5.营养费
    6、停工留薪工资 本人工资 一般不超过12个月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本人工资 9个月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4个月
    9、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个月 详细情况你可以来当面或电话咨询
  •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你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1.现在不存在临时工的说法,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工伤时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只要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是违章操作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且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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