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教你。我母亲在上班的路上遇到了车祸。两颗门牙被打掉了。我可以评估什么程度的残疾?他今年53岁。他是新公司的临时工。他已经工作了两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工伤吗?如何处理休养期间的工资问题?全部付清了吗?此外,没有面包车保险可用于撞人。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如果是私人的,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提出哪些赔偿问题?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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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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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那所有赔偿项目都是公司承担。其次,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公司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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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通过鉴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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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