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租客。一开始我只交了1600元押金。租金按月支付。我现在不能住了。他应该把我1600元的押金全部还给我吗

2022-05-01 16:3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首先,对房东不退房租押金的行为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对于押金的约定在合同中一般会有作明确的说明,而其行为导致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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