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殴打和虐待属于哪种行为?如何判断

妇幼权益
2022-05-02 06:4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虐待手段残忍;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
  • 虐待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经常以打骂、冻饿、侮辱、有饭不给吃、有病不给治、强迫做超体力劳动、随意禁闭等方法,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从肉体上、精神上进行折磨、摧残。客观要件的特点是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具有持续性、一贯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