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胎没准生证但已经上了户口生二胎会罚钱吗?如果我没去登记生了二胎上户口会罚钱吗?

2019-03-26 00:3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办结婚证小孩上户口要罚款,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新生儿落户规定: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常住户口  
    (一)条件: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指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 生孩子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我们国家有专门的计划生育,每年都会出台不同的政策,如果是违规生育,计划生育部门肯定会严肃处理的,虽然说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多生,可以随意生三胎四胎,这种违反规定的事情,国家也是会去管理的。
    1、如果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需要按照当事人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以后再多生育一个子女,增加三倍征收,以此递增。

    2、如果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那么则需要按照子女的数量处以处罚,依照违法超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3、如果是因为实施了非医学需要,因为婴儿性别而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或谎报婴儿死亡、买卖、遗弃、残害婴幼儿违法生育的,依照违规多生育子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二倍来征收。
  • 没有关系,申报户口是不需要准生证的:  
    1、普通新生儿申报户口,只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2、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超过此期限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去双方任一方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怎么办理二胎准生证?
    办理二胎准生证需要持相关证件材料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一般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即可拿证。副县级以上干部领取二孩生育证,须将材料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生育证应填写准确,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后方能生效。
    生育证发放情况张榜公布后,群众有异议的,发放机关应及时调查核实。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及时宣布已发生育证作废,并收回生育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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