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婆前几天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农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该车只买了交强险,请问一下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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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本决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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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法院所在地相关收入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同时按照第30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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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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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3.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4.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5.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6.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7.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8.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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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