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最初起诉我时,知道我有这两处房产,起诉我时保全查封了我名下的一套新买一年的银行按揭房产,虽然判我输了,可我不服判决在上诉期的这段时间里,由于本人已经破产,我本人无能力偿还两家银行的贷款,就将另一套没被保全查封的房产卖出偿还了这个房子的银行抵押贷款及其他债主,如果这次二审我又输了的情况下维持原判的话,因我名下只剩这一套被原告保全查封的银行按揭新买一年的房产了,虽然平米144.平,可是我现在只能与我父母及爱人一同居住,因父母及爱人都没有其他房产可居住,因我还要按月偿还银行房贷,若我没有能力马上偿还欠款,我本人有还款意愿,法院会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吗?而且原告会在告我恶意转移资产逃避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