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

你好,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于2005年9月30日到期。本合同约定,如合同期满,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然而,该公司在9月22日书面通知我,它不会与我续签合同。这是违反合同吗?合同中没有规定,如果你不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能得到赔偿吗?我能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吗?

2022-05-02 13:3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公司提前通知不续签,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等等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
  •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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