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结婚近十年了。现在我有三个孩子。单独带几个孩子真的不容易。后来,我请岳母帮忙把它们带来。然而,婆媳之间的关系并不好。我心里长了青春痘,不天天在一起说话。我丈夫不在乎。我已经抑郁一年多了。我再也受不了了,因为婆媳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关系,我没有信心。在我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后我不想要孩子,我只希望他给我数万元,因为我没有工作。我们有一栋120层的已婚住宅。我不要房子。它应该被视为几个孩子的赡养费。可以吗?等待您的回复,谢谢!

离婚
2022-12-17 0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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