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作为一名海员,我想终止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现在我已经申请辞职不到30天了。然而,由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涉及赔偿,该公司已经开口了。我想要合理赔偿的相关收据,但公司不出具。经过协商,我认为公司仍然要求太多的赔偿,继续协商没有结果。我想通过法律解决,你能在30天内申请辞职前直接申请法律解决吗?

2022-05-03 07:26: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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