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私人公司工作了11年。我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现在我想走了。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2022-05-03 09:4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 公司不买社保员工要求离职能拿到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没有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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