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借款人钱的数额比较大,现在她以被刑拘,她们家人准备把她搞出来,说是把我们的钱还了她就可以轻判,他被别人告了诈骗,是什么性质的案子,她能出来吗?我的钱要是起诉能要回来吗?

2019-03-26 08:14: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警方已经对其刑事拘留,说明犯罪事实已经基本成立,不论涉案嫌疑人是否承认犯罪事实,面对巨额诈骗案,警方会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刑事侦擦权,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调查取证。同时,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从嫌疑人的话语中捕获蛛丝马迹,进而可以促使嫌疑人最终如实供述罪行。
    一、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的初始阶段:所谓的刑事拘留,指的是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只有被认定涉嫌犯罪,才会予以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公安刑侦机关会依据法律程序,行使刑事侦查权,进一步深入挖掘案件真相。在刑事侦查过程中,会通过各种渠道调查搜取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只要证据确凿,即使不承认犯罪事实,同样可以依据事实证据定罪处罚。
    二、法律面前重证据:【1】我国的司法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刑事案件定罪处罚上,证据更是显得尤为重要。有口供、没有证据,难以定罪;证据充分、没有口供,可以依据证据定罪处罚。【2】《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的房产的,可以通过变价分过或者作价补偿的方式来分割,如果变卖房屋或者一方获得房屋后,拒绝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钱款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举证双方的约定同时证明对方不履行约定,要求法院依法判决。
  • 进行维权之先了解诈骗罪民间借贷之间的关系。
    (1)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2)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具有非法占有的非法目的,不成立本罪,
    (3)本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因此,借款人向多人隐瞒借款原因,只要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不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诈骗罪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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