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北安分行工作了16年,合同到年底到期。10月,该单位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给我16个月的补偿,11月和12月没有工资,没有供暖费。根据《劳动法》第39条和第87条,我申请了双重补偿,但谈判没有成功。现在单位给我放假,什么时候上班等等。该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2022-05-04 14: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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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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